宁波大学海运学院开展船员培训项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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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培训项目名称 |
开班计划 |
培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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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熟悉和基本安全 |
每月二期 |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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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 |
每月二期 |
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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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高级消防 |
每月一期 |
8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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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精通急救 |
每月一期 |
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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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船上医护 |
每年4、5、9、10月各一期 |
8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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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雷达观测与标绘和雷达模拟器 |
每年4、5、9、10月各一期 |
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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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自动雷达标绘 |
每年4、5、9、10月各一期 |
6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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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船舶和公司保安员 |
视情开班 |
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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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油轮船员安全知识 |
每月二期 |
8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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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油轮船员安全操作 |
每月二期 |
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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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原油洗舱操作 |
每月一期 |
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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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化学品船安全知识 |
每月一期 |
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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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化学品船安全操作 |
每月一期 |
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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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液化气船安全知识 |
视情开班 |
6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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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液化气船安全操作 |
视情开班 |
9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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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客船、滚装客船 |
视情开班 |
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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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客船 |
视情开班 |
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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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大型船舶操纵 |
视情开班 |
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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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高速客船 |
视情开班 |
9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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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值班水手 |
每二个月一期 |
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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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值班机工 |
每二个月一期 |
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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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GMDSS通用操作员 |
50天一期 |
4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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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丁/丙驾驶考前培训 |
根据海事局文件考前开班 |
40/10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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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丁/丙驾驶考前培训 |
根据海事局文件考前开班 |
40/10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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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内河船舶基本安全 |
视情开班 |
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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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海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 |
1~2期/月 |
8天 |
江苏段
江苏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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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海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知识更新 |
视情开班 |
4天 |
江苏段
江苏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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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二年制航海职业教育培训 |
每年秋季或春季开学 |
可报甲类考三副/三管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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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非航海工科毕业生海员培训 |
视情开班 |
可报甲类考三副/三管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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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培训项目介绍
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的规定及国家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的通知精神,相关要求事项摘要如下:
1、在内河船舶上工作的所有船员应持有内河船员基本安全证书,才能申请船员注册。
2、现已持有船员服务薄,但未取得《内河船舶适任证书》或《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的船员,应在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基本安全培训(实操部分)和考试,合格者将取得培训合格证。
3、新任内河船舶船员应上船前取得内河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才能进行船员注册并办理船员服务薄。在内河客船上工作的船员必须持有《内河客船》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无证上船者可进行高额罚款(2000—2万)。
我院是经交通部海事局批准的浙江海事局辖区范围内唯一的开展内河船舶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培训学校。为方便有关单位特别是内河客船新船员的培训,我院定于4月下旬开始进行内河基本安全和内河客船两项培训。
开班时间:视情开班。
培训时间:5天(需参加内河客船培训另增3天)。
培训对象:内河船舶船员。
《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培训: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评估认定,我院被授予开展长江《海船船员内航线行驶资格证明》培训的资格,培训结束后由江苏海事局组织在我院进行考试评估,合格者由江苏海事局签发单独的《资格证明》,持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的驾驶人员可持《资格证明》,按要求驾船进出长江港口(每船二本,可不再申请引航员引航)。
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航行的主要法规、条例,长江航行相关法规及《航道与引航》、《避碰与信号》、《职务与法规》等。
培训对象:三副及以上船舶驾驶员、船长(有半年或10个单航次以上长江航行资历)。
培训时间:报考长江江苏段以上航线的,培训时间13天,考试1天,评估3天,共计17天。报考江苏段的培训考试共7天。
培训计划: 1~2期/月。
《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更新培训: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评估认定,授权我院进行该项目培训。
开班时间:视情开班。
培训时间:3~4天。
培训对象:已持有《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每3年需进行一次知识更新培训,才能保持资格证明的再有效。
二年制航海职业教育和培训:经国家海事局批准,宁波大学海运学院取得了举办二年制航海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资格,以发展壮大中国高级海员队伍。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为全日制学习2年,免试入学,包括海洋船舶驾驶和轮机技术与管理两个专业,学生在读期间可兼读成人教育学历(学员自愿参加)。
宁波大学海运学院航海类职业教育,开设海洋船舶驾驶、轮机技术与管理两个专业,培养符合STCW78/95公约要求的航海高级技术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完成B01、B02、B04、B05、B07、B08、GMDSS普操员、值班水手、值班机工证书培训,通过海事局的考试可以获得相应专业证书。对完成全部学业,成绩合格者由学校颁发结业证书,并由学院统一组织参加国家海事局的甲类三副、三管轮适任证书考试,成绩合格者经过国家海事局认可的海上实习,可获得甲类三副、三管轮适任证书。
招生对象:具有高中学历或相当高中学历(职高、中专)的人员,身体条件符合国家船员标准(海船船员体检标准)。
开学时间:每年秋季或春季。
非航海工科毕业生海员培训:开设海洋船舶驾驶、轮机技术与管理两个专业,培养符合STCW78/95公约要求的航海高级技术人才。学员全日制在校学习一年,学生在校期间完成B01、B02、B04、B05、B07、B08、GMDSS普操员、值班水手、值班机工证书培训,通过海事局的考试可以获得相应专业证书。对完成全部学业,成绩合格者由学院统一组织参加国家海事局的甲类三副、三管轮适任证书考试,成绩合格者经过国家海事局认可的海上实习,可获得甲类三副、三管轮适任证书。
招生对象:全日制非航海工科毕业生(学历大专或本科),身体条件符合国家船员标准(海船船员体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