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
2008在职功课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讯
学校简介
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多科性省属重点大学,现有18个学院54个专业,5个一级学科,6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23700余人,研究生3400余人。学校综合办学条件优良,基础设施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全校在职教职工2400余人,专任教师1300余人,其中共享中国科学院士2名,中国工程院士2名,具有正高职称教师220余人,副高职称教师550余人,入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31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32人。
为了更好的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服务,2008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及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31日)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公共管理机构人员(高校行政人员、管理人员、辅导员及教师和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报名程序
1、 报名手续:携带本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照片1张和《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1份(资格审查表可从网站www.eduhz.net中下载)。
2、 报名时间:2008年5月20日---7月5日止
3、 报名地点:海曙区后河巷20号宁波工程学院逸夫信息楼509
联系电话:87081897,13777065262
4、 报名考试费:240元(每门课80元),报名考试费现场拍照报名时交。
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填写完毕后,由考生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其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后,还须按照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的统一部署,由省级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非政府部门人员只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并再其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请考生再全国联考结束,接到我校复试通知时,携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和相关证明材料(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三年以上工龄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和复试。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5]36号文件规定:考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招生单位不予入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入学考试
初试科目:1、英语;2、公共管理基础;3、综合知识(语文占40%、数学占30%、逻辑占30%)。参加全国联考考试时间:10月下旬。
复试科目:1、政治理论;2、综合面试
复试由我校专业学位中心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待联考后另行通知。
录取与入学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结合考生的实际工作经验和综合素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自主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录取名单,并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审核。2009年春季入学,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户口关系,食宿自理。
培养方向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MPA培养方案的要求,2008年我校MPA的培养方向为:1、政府管理;2、教育管理;3、高校学生管理(思政)方向;4、医疗卫生管理;5、文化事业管理;6、交通管理;7、村镇建设。
学习方式
采取半脱产和在职兼读的非全日制方式,利用双休日或一年集中几次学习。实行弹性学制,2.5~5年,一般2.5年。课程学校与科研、社会实践等方向紧密结合,至少修满44个学分。学位论文再导师组指导下写。论文要结合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其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
学位授予
再规定年限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学校组织的答辩,经校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培养费用
交纳学费(含论文指导及答辩费)共30000元
招生报名联系方式
1、 地址:宁波海曙区后河巷20号(宁波工程学院)逸夫信息楼509
电话:0574-87081897,13777065262
联系人:王老师